潍坊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门诊住院须知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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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朋友及陪同人员: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应急响应要求,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就来诊及住院的注意事项予以告知,敬请理解。

一、为避免交叉感染,建议无紧急就诊需求者待疫情稳定后择期来院就诊。已预约患者可通过原来预约途径或拨打电话 963360 取消预约。

二、自 2 月 8 日起,我院知名专家门诊、老专家门诊暂停常规门诊。耳鼻喉科、牙科、颌面外科、眼科暂停常规门诊,只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

三、消化内科、呼吸内科、普外科、肛肠外科、泌尿外科、妇科等科室的内镜检查工作,除急诊患者外暂停常规检查。

四、我院开通了互联网医院,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可在「抗冠专区」免费在线问诊(流程: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就医助手」—「互联网医院」—「抗冠专区免费咨询」选择专家),确有必要再来院线下就医。近期,脊柱外科和牙科等专业将陆续开通网上就医,请大家随时关注我院互联网医院查询。

五、所有门诊就诊患者,建议一患一陪。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凭身份证并且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门诊。医院门急诊大厅设有预检分诊台,请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发热病人请按医院指示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六、疫情期间取消住院探视。所有住院病房实行严格的陪护管理,原则上患者不留人陪护,确需陪护的执行一患一陪,发放「陪护证」,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出入病房,且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不得随意调换。

七、所有住院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房,接受检验、检查等特殊情况请服从医务人员统一安排。

八、患者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注意个人手卫生,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医院每日监测患者及陪护人员体温,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报告管床医生及责任护士,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九、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造成病毒传播危险,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医院将立即报警,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

潍坊市人民医院 2020 年 2 月 7 日 


编辑: dxy_m4jq72c8    来源:潍坊市人民医院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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