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06-23
原创

某些反对柴会群的人,也正在成为柴会群

关于医闹的新闻媒体报道,正在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6 月 13 号,山东惠民某医院,一名刘姓患者因腰间盘突出住院,第二天下午,在做了腰椎间孔镜下髓核摘除术的四小时后,突发院内心梗,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晚,死者家属在医院烧纸,冲进 ICU 病房,并对医生进行辱骂,第二天,死者家属拿到医院的 30 万赔偿离开。

这是一起典型的医闹事件,媒体曝光后,涉事的五名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几天后,有医疗界大 V 和自媒体自发前往调查。

著名新闻评论员王志安老师,在微博上发了一条帖子,说严肃的调查不应该只针对是非明确的「医闹」,而要全面调查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包括医院在救治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而他也曾提出过一个观点:这种单独奔向「医闹」的自媒体调查,会使新闻的真相偏离。

那段微博可能让很多医护人员感到不适,甚至提出「为医闹洗地」这种说法。王志安老师也感觉一条微博没有把道理讲透,于是,就有了这篇文章。

先讲段往事吧。

2005 年 11 月,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了《500 万天价住院费》的节目,节目中讲述一名翁姓患者,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 ICU 中治疗 67 天,花掉 550 万医药费。

某些反对柴会群的人,也正在成为柴会群

伴随这一触目精心的数字,《新闻调查》还详细描述了哈医大附二院「管理混乱,过度医疗」的种种「乱相」。

节目播出后,立即引起了巨大轰动。媒体蜂拥而至,卫生部调查组接踵而来。一时间,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为漩涡的中心。

三年后,我在《青年记者》专栏里,发表了一篇文章《谁来监督舆论监督者》,专门批评《新闻调查》的这期节目。

事情的原委是,《新闻调查》的节目播出后,《财经》杂志先后发表了两篇高质量的调查,披露了《新闻调查》节目中没有报道的众多事实,包括:

第一,死者翁某的儿子是一名房地产开发商,身价过亿。

第二,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死者家属用专机将几十位专家运送到哈尔滨,67 天的时间里,大小会诊 100 余次。全国危重症专家、朝阳医院外科 ICU 主任陈惠德更长驻哈尔滨,组织、主持病人的抢救工作,陈主任不仅调去科里的其他大夫,还带上了 ICU 护士长和护士。翁某的主要治疗均系外请会诊专家诊断、制订治疗方案并且具体指挥治疗,本院医生只是执行和在医嘱上签字。

第三,死者翁某是肿瘤晚期病人,并不符合进入心外科 ICU 的条件。当时哈医大二附院 ICU 主任曾明确反对,但在金钱和其他因素的介入下,翁某进入 ICU 进行治疗,67 天后去世。

事后,卫生部调查组的调查报告,虽然认定了哈医大二附院在血滤项目上通过分解收费多收了 20 万,但《新闻调查》节目中的其他指控,基本都没有获得证实。

结合《财经》杂志的调查,可以说《新闻调查》的报道完全被颠覆。这根本就不是一起过度医疗事件,而是极少数人群用金钱开道,违反医学规程占用宝贵医疗资源的典型案例。

面对这样的后续报道我非常震惊,尽管我是央视员工,也一向尊敬《新闻调查》栏目,但我还是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了自己的批评。我在文章中写有这样一段话:

新闻节目为了主题的突出而选择信息是必要的,但是,这种选择不能影响公众对这一事件的理解和判断。

正如在「天价住院费」事件中,死者家属是亿万富翁的背景,还有死者家属主动动用关系进入 ICU 病房的事实,都不应该为了主题的清晰而忽略,否则,就有误导公众的嫌疑。

其次,新闻媒体在做舆论监督节目的时候,更应该注重对事实选取的均衡和证据的核实,一旦在这些问题上授人以柄,整个媒体的公信力都会搭上。

正如《天价住院费》节目中的问题被逐渐披露后,许多人都质疑制作该节目的记者受到死者家属的收买,原因就在这里。

在我看来,在调查性报道中,充分披露真相是最基本的职业规范,也是从业者最基本的职业伦理,这也是我敢于公开批评自己单位同行的底气。

其后的数年,媒体行业类似的选择性报道此起彼伏。

缝肛门事件、山西疫苗事件、钢的肾事件、茶水发炎事件,多起肾丢失事件,不一而足。这些报道共同的特点,都是选择性剪裁事实,错误归纳结论。

它们让医疗界饱受误解,医患关系渐行渐远。

我深深痛恨这种选择性报道在公众中制造的对医疗行业的误解和偏见,正因为如此,当我调入《新闻调查》坐在摄像机面前,我愿意用自己的话筒,为被误解的医疗行业纠偏。于是,才有了我在《新闻调查》那一系列的涉医报道。

正因为我和我同事的努力,现在再提起缝肛门事件,大多数人都知道这是假新闻,提到走廊医生事件,大多数人都知道早期的报道不客观。

随着自媒体的崛起,医疗界也培养起了自己的大 V,他们在众多医疗纠纷中不断发声,对于媒体报道的纠偏,还原真相,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和前些年相比,医务界普遍遭受媒体误解的时代,正在远去。

但是,物极必反,事情正在走向另一个极端。

在多起医患纠纷中,少数医疗大 V 和部分自媒体,单纯站在医方的立场,缺乏最起码的平衡报道意识,对医院可能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或者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但对患者对媒体的疏失却穷追猛打喊打喊杀。

虽然这种介入赢得了很多不够理性的医护人员的喝彩,但是,新闻却离真相却越来越远,患者和医生弥漫着越来越多的仇恨。

毫不客气地说,这些自媒体和某些医疗大 V 的种种作为,正是当年那些刻意剪裁的媒体做法,正是医务界群体讨伐的对象。

人,非常容易在反对的过程中,成为自己反对的人。

回到山东惠民县发生「医闹」事件。

我的看法是,如果是一个审慎负责任的调查者,就不应该仅仅关注医闹以及赔偿问题,因为医闹的性质非常清晰,警方已经定性,为首闹事者也已经被拘留。

此时应该调查什么?要调查医院的救治过程中是不是有疏失和责任,患者的救济渠道是不是畅通,患方和医院之间的不信任来源于什么。而不是将闹事者定性为坏人,踏上一千只脚,完成一次情绪的宣泄。

有人说,记者无法鉴定医疗事故,很对。但记者的调查不是鉴定,是真相,你不需要给出鉴定结果,但可以找没有利益相关的医学同行去评估治疗过程,有医学治疗指南做参照。一个合格的记者,完全可以在全面调查的前提下,得出独立的判断。而这些判断,对于公众理解新闻的发生,至关重要。

还有人认为,单纯调查医闹,可以完全不考虑医院的救治过程是不是有责任。想想看,这种论调是不是挺耳熟?当年《新闻调查》天价住院费的节目,不正是秉持这样的原则制作的么?报道山西疫苗事件的记者,不就是这么说的么?缝肛门事件的记者,不就是这套言辞么?

许多医生讨厌柴会群,但是,当出现一个「站在自己立场」的柴会群,他们却欢呼雀跃,顶礼膜拜。

在我看来,所谓「医闹」事件,也有着千差万别的复杂背景和原因。

再讲一个我的采访经历吧:

2012 年 5 月,陕西横山县一名食物中毒的患者,送到医院洗胃后不幸身亡,一场医患纠纷爆发。之后,医院院长率领医院的医生,去给死者下跪。

某些反对柴会群的人,也正在成为柴会群

当时这段院长医生给死者下跪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观者无不义愤填膺:这都把医院逼成什么样了?!还有天理吗?!

我和同事去当地调查后,发现这起「医闹」事件还有一些复杂的细节:

首先,这个医院确实存在医疗过失,在洗胃时把患者洗成了胃穿孔,引发弥漫性腹膜炎,导致患者在转院后身亡,这一点院方也承认。

其次,这名院长之所以下跪,是基于他跟死者的儿子是好兄弟,两人交情很深。院长自己确实心怀愧疚,加上当地陕北独特的文化习俗,他自愿去给兄弟的亡父下跪。

第三,死者的儿子闹事,也并非图钱。事实上正是基于他跟院长的兄弟交情,他一开始还提出了另一个方案,让医院停业三个月(这是一家私立医院),这样他自己心里过得去,亡父也能瞑目。院长一开始也是答应的,后来觉得三个月太长,又恢复营业了。死者的儿子觉得院长背信弃义,就用上了中国乡间最常见的发泄方式——带人去砸医院。

第四,我在拘留所采访死者儿子,发现他并不是想象中那种横行乡里的恶霸,也不是一心讹钱的医闹,反而是个认死理、重感情的西北汉子。我问他「以后还愿意跟院长继续做兄弟吗?」,他说「那还是兄弟」。而我再去采访医院院长,医院院长也说以后还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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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一旦把所有细节都真实还原,是不是跟一开始只看院长下跪视频而脑补出的愤慨剧情,有很大不同呢?

这起「医闹」事件,夹杂着死者家属的悲情、医院的过失、人情的纠葛,还有陕北乡中特有的文化习俗,并不能单纯划分成「死者家属 = 坏人」「院方 = 受尽委屈羞辱」的简单人设。

所以,细节不重要么?背后的隐情不重要么?

太重要了。

现实的生活中,除了有不择手段的职业医闹,还有大量的「普通人」。他们或无法理解医学风险,或不信任医院,或长期不满于社会规则,或由于人性的贪婪,裹挟在亲人死亡的悲痛中,做出种种过激的违法行为。

但他们的遭遇需要真实还原,他们的心理需要客观描述。你不调查他们的遭遇,不抵达他们的内心,就无法了解「医闹」产生的社会土壤,更遑论消弭他们内心的种种危险情绪。

没有一颗冷静、平衡、善待的内心,真的不能做记者。

我非常理解医生们的情绪,各位长期在一线工作,经历过各种「医闹」们的威胁,人身安全常常受到侵害,急需自己利益的代言人。

但是,我还是想说,单方利益代言人在医患纠纷中的介入,选择性披露部分真相,不会弥补医患之间的情感撕裂,反而会进一步加剧本就充满对立的社会矛盾。

甚至,在众多类似事件中,立场先行,鼓动医生群体千夫指向媒体和患者,这是在营销仇恨。

如果说柴会群是在营销对医生的仇恨,现在的一些人,就是在营销医生对患者和媒体的仇恨。这种营销,除了会给某些人带来名和利,还会带来弥漫的血腥。

有人说,只要严格按照九部委的规定,对医闹从严打击,就可以杜绝,这种想法未免太天真。

我不否认,长期以来基层政府出于维稳的考虑对医闹的纵容,是医闹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但是,这不是全部。而且,我也主张严格按照法律处理医闹行为,即便现实当中,医闹们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法律毕竟是法律,违背了就要承担代价。

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医患互不信任甚至充满仇恨的情绪下,从重从严的打击,可以遏制部分「医闹」,但不可能彻底根绝。医患矛盾,包括以医闹形式出现的医患纠纷,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成因,严刑峻法并非万能解药,有些时候还需要换位思考,化解医患仇恨情绪的善念。

如果医患之间心结未解,在高压势态下爆发的冲突,很可能烈度会更大,届时,遭受更严重伤害的,不是那些仇恨的制造者,而是一线医生。

行医者,当能理解良药苦口,分得清口蜜腹剑。我虽然不是医生,但却自认有一颗明辨是非犹如医者的仁心。

文章的最后,我要重申我在微博上的一段话。这是一段不那么中听,但却发自我肺腑的箴言:

要警惕那些怀有特定目的,只代表单方利益的媒体和自媒体,他们无视新闻中的调查原则,只对特定群体的过失和错误感兴趣,而对另一方的治疗过程不进行任何调查。说轻点儿这是信息控制,说重点儿这是利益代言,不管怎么说,这都和新闻的真相无关。

维护医患关系需要中立专业的媒体,客观调查呈现新闻的全貌,而不是非此是彼,只调查特定的事实。这不是在维护医患关系,而是在吃人血馒头。

本文由王志安授权丁香园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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