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7-02-26
原创

600 余年里,医生挨了多少揍?

觉得现在不如过去爽,是因为对现在不满意,仅此而已。

作为一个曾经的妇产科男医生,我能清楚地感到,自己和同行们正面对着怎样一个恶劣的医疗环境。而在一边拍腿大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同时,我又一边心生好奇:前溯几十年或一二百年,医疗环境到底是怎样的?古人之心,又有多「古」?

于是,我看了一本名字很高大上的书:《发现医病纠纷:民国医讼凸显的社会文化史研究》。作者马金生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下,查阅大量资料,讲述了从明清到民国这一段时期内,我国医生和患者间的恩怨纠葛。

这本书竟然意外的有趣,于是不禁分享。

明清:医生其实不靠谱

原来,太阳下面没有新事物。明清时期,医疗环境的最大特点,就是医患矛盾尖锐。

比如,后来成为明朝中后期大医学家的李时珍,其实是个「医二代」,而且他爹这个医生还坚决反对他子承父业。只可惜,李时珍考举人实在考不上,后来还是从医了。

那么,为啥不愿意孩子学医?

明清的很多人抨击,最后是什么样的人做医生呢?想经商没钱、想务农怕累、想做工匠没手艺,这些人就去做医生了。而且,医生可以速成,春天学医,夏天就去治病救人了。民间对医生,多是不满的。

此外,明清小说里也在妖魔化医生,有很多相似的情节:好好一个人来了,莫名其妙就死了。而且,明清的患者如果闹起来,手段也是相当激烈:以尸抗争、泼粪辱医、游街等等侮辱性的行为。

对自身治疗水平无甚信心的医生们又是怎么自保呢?答案就是,夸大病情。只要患者一来,医生马上说,「你这个病不行了,马上就要死了。我给你治病,治好了是我的功劳,治不好你是命该如此。」也还确实有一些医生故意把诊断写得含糊其辞,目的也是将来摆脱责任。

归结起来,明清时期的医患矛盾,在于医疗水平的落后。

可是,为啥我们没听说过明清时期的医患冲突呢?

道理其实很简单。一来,当时没有这么多媒体报道,虽然明清小说有所涉及,但又不是人人都识字,人人看小说。

再一来,当时的社会有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乡土人情」的特点:刚开始很激烈的矛盾,后来总能找到邻里间的中间人,或官府出面,息事宁人,矛盾是不断被压制下去的。

第三,由于明清时期的医生没有准入制度,所以当时的患者,出门就能找到一个游医,经手的医生多了,责任比较难落实。而且,患者可以择医而医,医生可以择病而治,大家双向选择,客观上也缓和了矛盾。

最后,当时很多人信命,不会把不好的结果归结到医生的错误上,而是归结到自己的命上。所谓「药医不死病,佛度有缘人」,宿命论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医患矛盾。

清末民初:医生有了准入门槛

清末民初有个很重要的事:西医东入。

这时除了有医患间的冲突,还有中西医间的冲突,开始互泼脏水。「西医治标,中医治本」,就是源自此时期,毕竟西医见效实在太快,让人不得不怀疑它是「治标不治本」的。而中西医间的矛盾,更是进一步激化了医患矛盾。

另一件很重要的事是:媒体的出现。

当时做媒体的人,都是走在时代前列的人物,比如梁启超、蔡元培等人。值得称赞的地方是,媒体没有刻意渲染医患矛盾,或袒护某一方,而是看清了当时医患冲突的根源,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呼唤对医疗的监管,呼唤界定出医疗技术、医疗体制,或是个人水平的标准和界限,并建立医师准入门槛。

于是,在 20 世纪初的前十几年间,中国开始对医生的从业资格实行准入。

民国:医学大家也被告

1927~1937 是民国的黄金 10 年。

而这 10 年间,医患纠纷诉诸法律的情况逐渐增多。尤其是 1934 年,被称为医疗纠纷年,有好几十起的官司。其实,相对于此前的以尸抗争、泼粪辱医,想到要把冲突拿出来诉诸法律,已经是非常大的进步了。但是,当时的中医和西医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进步,而是都觉得备受打击。

这一时期的媒体立场也出现变化,比如《申报》,已经几乎是一边倒地偏向患者,用词经常是春秋笔法,对涉及医疗官司中的医生口诛笔伐。更可怕的是,一旦医生被告,警察先把医生抓起来,关十天半个月再说。

遭遇官司的西医中,还包括很多从美国留学回来的,或者是当上院长的医学大家,但都照样吃官司。

当时的医疗官司还有一个很大特点:容易翻案,低级别的法院经常判医生败诉,然后医生上诉,一旦上诉到高级法院,大部分都会翻案判医生赢。作者分析,这是因为西医的医疗理念和当时法律体系的理念,都是从西方舶来的,高级法院更能理解西医;而基层法院理解得不够透,又容易被媒体和舆论所左右,或是带着情绪判案。

在种种不利的医疗环境下,成立起很多的医生团体,给医生撑腰,比如中华医学会。

启示录:医生要科学地尊重患者

看罢此书,对当下又有何借鉴?

总结历史,可以发现,过去的医生因为缺乏诊疗标准,为求自保,含糊其辞,迎合患者,不敢给出适合的医疗处理。这也被一些医生诟病为「打着新医的幌子,行旧医之事」。

反思当下,如果我们医者与患者沟通时,说出类似「做手术有可能会死,不做手术也可能会死,你自己选择」的话,又与明清时代学艺不精的医生,差别在哪里?

另外,现在医学发展,医生对患者的控制力越来越强,医患之间的关系转变成患者的弱势。但现在医学发展的程度,又远没有到能让医生有足够自信决策一切,所以,患者的意愿和选择同样也很重要。

那么,医生的专业准则和患者的选择权,到底该如何平衡?

我们现在提出的是「生物-心理-社会医疗模式」。

比如一个人得了病,医生按循证医学理念,给出经过临床医学验证的、有概率、有逻辑性、有说服力、有推荐强度的建议。这只是完成了「生物」这一阶段的医疗建议。

医生不单要治病,同时还要将患者视为一个完整的人,考虑心理和社会因素:诊疗建议是否匹配这个患者,他的收入水平、职业要求、家庭关系、社会位置等,都应纳入考虑;还包括这个患者的心理状态,面对疾病是什么预期:是希望延长生命,还是提高生命质量。

医患矛盾缓解的重要一点,在于医生不单要摆事实,还要讲道理,引导和帮助患者表达真实意愿和需求,进而能参与到治疗的选择与决策中。

世道也许艰难,但不妨碍我们坚持做好自己,在有准入资质、在恰当的时间、做出正确的处理,符合医疗原则,尽到医者应尽义务,从自己这里改善医疗环境。

600 余年里,医生挨了多少揍?

《发现医病纠纷:民国医讼凸显的社会文化史研究》

作者:马金生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年 9 月 1 日第 1 版


注:本文源自《太医来了》106 期「聊聊医患矛盾」,主播田吉顺,已获授权,点击「阅读原文」可听该期节目。后期编辑整理邵海涵、阿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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