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6-05-28
原创

如果病人欠费逃跑 医生该怎么办?

遇到危急重症的病人,身无分文,国家规定「先救人后收费」,医生从职业道德出发,全力救治。但结果很可能是人救活了,跑了,全科室跟着扣奖金,医生无比委屈。病人不辞...

编者按:做医生,谁没碰到过几个欠费的?除了叹息无奈,还能怎么办?

病人不辞而别

微博网友@季必宏今日在微博中讲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前几天一个急诊脑梗偏瘫患者,身无分文。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急诊溶栓,患者恢复顺利。联系家属,电话打了无数个,通常是关机状态,开机也就一句话:没钱。好不容易儿子来医院看病人,还是没钱,要去借钱,然后依然是关机。

这个偏瘫的患者因为治疗及时,已经能到处走动了。结果,患者晚上打的不辞而别,留下近万元的欠款。进行溶栓治疗之前已反复和家属电话沟通过,因为考虑到经济状况,还特别强调费用问题,但结果……

这样的事情,相信不少医生都遇到过。看到那张欠款单,心中定然五味杂陈,钱很可能从每个参与救治的医生奖金里扣。但下次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救还是不救?

@季必宏医生答道: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还是会积极救治的,毕竟 99% 的绿色通道病人会很快交费的,不能因为一个人欠费影响 99 个人的治疗。这个病人当初还是有预感欠费的,但治疗没有影响。毕竟救了医院最多亏 1 万元,万一救治不及时,可能的赔款也许就是几十万了……

最后一句话让每一个医生倒吸一口凉气。

也有不一样的病人

恶意逃废的病人固然可恶,但正如@季必宏医生所言,那毕竟只占 1%,另外 99% 的绿色通道病人都会按时交费的。

知乎网友@cantyxin 讲述的一个故事几次让我感动落泪。

我在三甲医院普外科工作了 4 年。大概 2013 年底,夜班收了一个年轻小伙子,18 岁,来时已经感染性休克、弥漫性腹膜炎。送来的也是几个毛头小子,交了 300 元的住院押金。

经主任及院总值签字后急诊手术,诊断肠伤寒穿孔,术后合并 ARDS、急性肾衰,术后入 ICU,5 天后回普通病房。

小伙子是贵州某山区的,家里没电话,还是打到他们村大队然后留下电话,过了 2 小时他父亲回的电话。一开始还是怀疑我们是讹他骗钱的,后来联系到当地派出所表明身份,于是 3 天后见到他爸。

就像电视里 70 年代老农民一样一样的,厚厚破破的军大衣,戴个蓝色军帽,脸上的皱纹有 1 厘米深,但是眼神坚毅。说是卖掉了家里的牛,再借遍了亲戚的钱,带了 2 万元。每天在 ICU 门口合衣睡铁长凳,看着很心疼。

当时我们已经跟院里请示先给予欠费治疗,意味着我们科要承担 30% 的欠费款,也联系了社工志愿者给予申请补助。

后来转回普通病房又住了 10 天已经可以自由活动,可以吃流食了。老人家真的没钱,看着催费也没用,住越久欠越多。科里合计了一下,暗示他「逃费」,那个季度我们全科都被扣了绩效奖金。

没想到的是,当我们都已经忘了这个人这件事了,大概是过了元宵后,有一天手术回来,护士转交个锦旗,原来是那个老父亲送来的,等不到我们他就匆匆走了,更意外的是还补交了 5 万多欠款。

那时候热泪盈眶的是我们啊。真不知道他们家是不是又变卖了牛?羊?房子?又欠下了多少外债?为的就是不欠一个他可能以后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的地方的医院住院费,多么朴实的老百姓啊,我觉得我们应该送个锦旗给他才是。

救人可以,但钱不应成为医生的后顾之忧 

两个不同的案例,两种不同的心境。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从职业道德出发,遇到危急重症的患者,大多医生都会奋不顾身全力救治。国家也明确规定:如遇危重患者,急诊科应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缴费。救人可以,但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应该成为医生的后顾之忧。 

@赖清辉:病人来了肯定会救,但会全力救治还是技巧性施治,则难说。对于恶意拖欠医药费者,政府要有追讨、惩罚机制,现在都是靠医院追缴或起诉,如不成,则扣救治医生护士的工资与奖金,让人无比气愤与心寒!对于确实是困难户,政府则要有救助、补偿机制,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更无法提供免费服务。

@足踝矫形专家:救还是不救?确实是一个很为难的问题!从经济方面考虑,救,最多是一两万的医药费收不回来;不救,可能得搭上病人家属的投诉,医院几十万的赔偿。

@粗鄙时代的向阳花:其实法律还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对于恶意欠款的,医院进行起诉,法院完全可以冻结其账户,银行可以降低其信誉度!

@宁之月:社会保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建立专门基金。

政府设立医疗救助金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医院一年「三无」病人(指无身份、无责任机构或人员、无支付能力的一类病人)欠费约 30-40 亿元。这么一大笔钱如果如果全部由医院买单,无疑是巨大的负担。

对于三无病人,2013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对于急救医疗费用,此项制度承担兜底保障责任,也就是说患者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根据情况先由责任人等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简单说就是这部分病人的欠费应该由财政给予补助。而实际情况是,各地财政并没有专门资金预算安排或预算不足,只能由医院自行消化。「无力付费、逃费的病人不可能完全杜绝,这时候需要有『兜底线』的救助制度补位。只有完善救助制度,才能让医疗机构履行责任时不再心存顾虑。」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像@cantyxin 讲述的那位老农民,家里确实困难,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于恶意欠费的患者,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给予惩罚;而因恶意欠费给医院留下的亏空,国家通过医疗救助机制给予补偿。这才是良性的制度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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